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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老年大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奋力推动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15

《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就规范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老年大学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实施,奋力推动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建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主阵地。《条例》要求,老年教育机构开展教育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引导广大老年学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同心共筑中国梦。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大学德育的重要内容,融入到教学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中去。采取举办形势报告会、座谈交流会、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演出、展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好橱窗、校报校刊、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教育教学内容安排上,要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员提升思想境界,激发美好情感。探索建立学员临时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过“政治生日”等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坚持以学员为中心,推动教育教学再上新水平。《条例》强调,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学习需求,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要尽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需求,健全课程动态调整机制。自觉遵循老年教育教学规律,大力推进质量教学、品牌教学、特色教学,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努力让学员接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老年教育。更加重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常规及各项制度建设,努力办更规范的老年教育。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线下线上相互促进的教学新模式,创造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环境,推动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老年教育新生态。

坚持尊师敬教,展现教师队伍建设新气象。《条例》就鼓励从事老年教育、保障教师权利待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遵循一定的资格、标准与程序,努力选聘优秀教师前来任教。要为教师熟悉老年教育规律、适应老年教育工作创造各种条件,提供有效帮助。采取讲座、短期培训等形式,帮助教师深入学习老年教育学、老年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定期组织开展观摩教学、教材教法研讨活动。提出明确的教学工作要求,进行必要的教学绩效评估。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让老年大学教师为老年人服务有成就感、荣誉感,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注意从学员中发现人才,培养“现在的学生将来的先生”。注意接纳年轻教师前来任教,鼓励“朝霞为夕阳服务”。

坚持学为结合,大力提升老年教育社会效益。《条例》提出,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参与志愿服务。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组织学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用学到的知识技能、积累的丰富经验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组织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参与重大节日、纪念日庆祝、纪念活动,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参与社区老人互帮互助活动,鼓励自发参与文化扶贫、消费扶贫等活动。各级老年大学可与驻地社区、中小学开展“结对共建”“老少共建”。发挥好老年大学在开发老龄人力资源中的作用,积极牵线搭桥,支持帮助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学员通过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讲学授业等多种形式,继续贡献智慧和才干。

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促进老年教育改革创新。《条例》强调,要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近40年来的老年教育实践有很多经验需要总结,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下,老年教育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亟需扩面、提质、增效的新挑战。要把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团结凝聚一支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积极组织理论研讨交流活动,力争出一批质量较高的成果,以理论成果回答好解决好老年教育现实问题,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推动高质量老年教育体系建设。

(本文转载自2020年11月26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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